根据广西日报报道,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决定,修改了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将额外增加十五天的婚假。